省司法廳率先在全國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司法鑒定機構內部復核工作的指導意見》
建立長效機制 強化引領指導
省司法廳率先在全國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司法鑒定機構內部復核工作的指導意見》
建立長效機制 強化引領指導
本報訊(記者楊文)5月19日記者獲悉,省司法廳在加大外部監(jiān)管力度的同時,強化司法鑒定機構內部管理,從落實司法鑒定機構內部復核工作出發(fā),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司法鑒定機構內部復核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司法鑒定內部復核工作方法和程序,壓實司法鑒定復核責任,為推進司法鑒定機構內部復核制度落地落實、嚴格規(guī)范司法鑒定執(zhí)業(yè)行為、提升司法鑒定機構內部管理水平進行了實踐探索,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國進行總結推廣。
司法鑒定機構內部復核是加強鑒定機構對鑒定活動內部審核和質量把控的重要手段,是司法鑒定機構內部監(jiān)督管理的重要內容,對保障司法鑒定意見的合法性、科學性和客觀性具有重要意義?!吨笇б庖姟窂娬{,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要充分認識司法鑒定機構內部復核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嚴肅性,牢牢把握“合法公正、有錯必糾”原則,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落到實處,嚴格履行司法鑒定機構內部復核程序,有效防范司法鑒定違法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
《指導意見》明確,鑒定復核人原則上應當為本機構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其執(zhí)業(yè)范圍應當包含復核案件鑒定事項對應的專業(yè)領域;要建立鑒定復核人AB角制度,確保每一個司法鑒定案件均有鑒定復核人及時履行復核職責。
司法鑒定機構內部復核既要對司法鑒定程序進行復核,也要對司法鑒定意見進行復核?!吨笇б庖姟窂娬{,對司法鑒定程序復核主要包括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鑒定人執(zhí)業(yè)資格、回避情形、現(xiàn)場勘驗、過程記錄、鑒定時限、文書格式等是否符合有關程序規(guī)定進行復核;對司法鑒定意見復核主要包括對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遵守和采用、鑒定過程的描述、鑒定材料的選取和使用、分析說明的邏輯性等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等進行復核。司法鑒定復核人完成復核工作后,要按照統(tǒng)一格式出具復核意見,承擔復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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